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发布 奠定健康发展基础
来源:星润资产管理  时间:2015-12-21

2015年12月18日,中国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业内人士认为,《管理办法》主要围绕货币基金风险防范与创新发展展开,在此办法的监管框架之下,货币基金将告别“拼收益”时代,更为强调流动性管理能力,回归货币市场基金作为现金流动性管理工具的本源,同时鼓励货币市场基金的管理人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进一步创新发展。为未来5—10年的货币市场基金的发展提供了预期明确、监管有效的基础环境,有利于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监管制度。

修订五方面内容

易方达基金公司副总裁马骏表示,由于近几年货币基金规模快速增长、主要投资标的发生了较大变化,货币基金投资标的从最初的以央票、浮息债、质押式回购为主,到现在的主要以政策性金融债、质押式回购、CP、SCP、ABS、协议存款、NCD和浮息债等,投资标的已变得非常丰富,货币市场基金的市场地位和以往相比已不可同日而语。

另一方面,过去10年间,货币市场基金出现过不少流动性和利率风险危机,尤其是近年来货币基金在与互联网业务融合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这一过程中从监管层到市场参与主体都逐步积累了相关业务的监管和管理经验,对货币市场基金的现金管理工具的定位和市场重要性有了较为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所以证监会相关部门在2004年中国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的《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基础上,广泛征求多方意见出台了《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

据悉,《管理办法》主要修订了以下几方面内容:一是进一步完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范围、组合平均久期、平均剩余存续期限及组合流动性资产比例等监管要求,强化对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流动性风险的控制。二是对货币市场基金的流动性管理做出了系统性的制度安排,提高行业流动性风险的自我管控能力。三是对摊余成本法下的货币市场基金影子定价偏离度风险实施严格控制,分别针对正负偏离度情形设定了非对称监管要求。四是针对货币市场基金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的新业态,对货币市场基金在互联网金融平台上的销售活动与信息披露提出针对性要求。五是鼓励货币市场基金在风险可控前提下进一步创新发展,积极拓展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范围,支持货币市场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或转让,拓展货币市场基金支付功能。

告别拼收益时代

马骏表示,新规的修订主要围绕货币基金风险防范与创新发展展开。此次修订中将货币基金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统一为不超过120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超过240天;强调不得投资主体信用等级在AA+以下的债券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可以有效控制货币基金面临的利率与信用两大风险。同时对采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的货币市场基金组合出现正负偏离度时,《管理办法》提出了明确的调整要求,这种不对称监管将使投资者更关注基金管理者的流动性管理能力和风险偏好。

马骏认为,货币基金规模已近3.5万亿元。伴随着规模增大,货币基金隐藏的系统性风险亦随之增大,此次《管理办法》由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足以显示监管层对此的高度重视。在《管理办法》的监管框架之下,货币基金将告别过去一味“拼收益”的发展阶段,回归现金管理工具之定位,良好的流动性管理能力将成首选。

工银瑞信基金经理王朔认为,新规的推出更有效的明确了货币市场基金未来的市场功能定位,避免盲目追求收益,引导行业竞争和创新领域更多向渠道多元化,功能多样化等方向发展,鼓励货币市场基金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一步创新发展。(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