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发布通知 保险资金可设立私募基金
来源:星润资产管理  时间:2015-09-12

中国保监会发布《关于设立保险私募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前者明确保险资金私募基金主要投资方向为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和领域,后者鼓励保险机构开发资产证券化产品以盘活存量资产,为实体经济提供资金支持。

《通知》明确,保险资金可以设立私募基金,范围包括成长基金、并购基金、新兴战略产业基金、夹层基金、不动产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以上述基金为主要投资对象的母基金。保险资金设立私募基金,投资方向应当是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和领域,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国家重点支持企业或产业;养老服务、健康医疗服务、保安服务、互联网金融服务等符合保险产业链延伸方向的产业或业态。

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曾于瑾表示,结合保险资金期限长、规模大、负债稳定等特点,《通知》中对设立保险私募基金进行了具体规范,要求基金管理人具备相应的投资能力,建立股权激励、收益分成等关键机制,规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及其关联的保险机构在下属机构的股权占比合计应当高于30%。

《办法》主要规范了四方面内容:一是按照资产证券化原理,以基础资产本身现金流作为偿付支持,构建了资产支持计划业务运作框架。二是立足于服务保险资金配置需要,建立相互制衡的运作机制,强调稳健、安全和资产负债匹配原则。三是坚持“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监管思路,在业务资质管理、发行机制等方面体现市场化原则,建立基础资产负面清单管理机制,提高业务运作效率。四是重视风险管控,按照“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强调市场主体的风险管理责任。

曾于瑾介绍,2012年以来,部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展资产支持计划试点,截至目前,共有9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试点形式,发起设立了22单资产支持计划,共计812.22亿元,投资平均期限5.5年左右,收益率5.8%至8.3%,试点效果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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