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新规严审融资投向
来源:星润资产管理  时间:2017-09-11

9月8日,资本市场迎来了一系列新规的密集发布。其中,沪、深交易所就修订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股票质押业务规则的修订,突出了“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要求,通过增设对融资投向的监管、融资金额门槛等,严防资金脱实向虚。同时,强化股票质押的风险管理,制定了单只股票质押比例不超50%、质押率上限不超60%等明确“红线”。

近年来如火如荼但也频发风险事件的股票质押市场,迎来监管的一记重拳。多位分析师和券业人士表示,整体来看,未来股票质押融资规模可能会出现一定回落,但“新老划断”使得修订对存量业务影响有限。股票质押的局部风险受冲击明显的;比如,按照修订后的融入方和融资投向监管要求,让此前依赖质押买股票或实现套利的“杠杆买家”和“壳股玩家”难以维系。与此同时,修订还会带来更深远的长期影响,包括市场融资成本的波动等;场外股票质押等是否会借此得利、通过有效合伙企业如何有效监管等,都需要进一步观察。

融资投向纳入强监管

沪、深交易所联合中登公司,发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7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严防资金的脱实向虚,对融资投向、融资门槛、标的证券三方面做出调整。这是落实股票质押回购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措施。而在业内人士看来,这将是对市场影响最大的规则调整之一。

《业务办法》修订意见明确规定,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融入资金应当用于实体经济生产经营,不得用于淘汰类产业、新股申购或买入股票。

逐条对照此次修订后的具体条文,《业务办法》在不止一处增加了对加强融资投向监管的相关内容。如,在适当性管理一项中,证券公司对融入方的尽职调查内容里就增加了“担保状况、融资投向”等,并新增了“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者从事贷款、私募基金、个人借贷等业务的其他机构,或前述机构发行的产品”的表述。此外,权益处理、融资投向等也被定为业务协议中的必要内容,融入资金需要在银行开专户存放;而业务协议还应明确,融入资金使用违反约定时的改正措施和相应后果。

“融入方不得为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这直接禁止了资管产品通过股票质押式回购方式加杠杆。禁止通过股票质押融资申购新股和买入股票,这将使利用质押融资加杠杆买入股票的模式难以为继。”国金证券策略分析师李立峰对此表示道。

有券商经纪业务部门人士对此表示,加强融资投向监管,直击股票质押诸多乱象的要害,之前依赖股票质押的“杠杆买家”和“壳股玩家”冲击最为明显。最直接的影响是,不断质押融资在买入股票的模式,以及利用过桥资金买壳、再通过质押而融资套利等脱离实体经济的手法,可能都将会大大受到限制。但其同时强调,对于融资投向的监管也有一定难度,如何跟踪和界定融资投向需要进一步细化;可行的操作或会仿照银行的做法,在规定禁止投向的范围的同时,在资金使用出现与约定内容不同的情况时提前收回贷款。

华泰证券策略分析师则认为,股票质押回购新规征求意见稿可视为是减持新规的延续;双轨齐下,纯粹讲故事而套现融资类公司的财务投资者融资难度加大,依靠内生做大做强主营业务的龙头公司将享受更高估值溢价。

此外,本次修订还增加了融资额门槛的设定,明确了融入方首次最低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后续每次不得低于50万元。这也意味着市场上的小额股票质押业务被禁止。事实上,近两年来多家券商推出的小额股票质押业务,已经被监管高度关注。有券商内部人士透露,在今年二季度末起,业内有部分券商的小额股票质押被叫停或紧急调整。

与传统股票质押最大的不同,是小额股票质押业务普遍都以低门槛、资金投向灵活、业务办理便捷等特点。该类业务的市场需求也很可观。有券商营业部人士介绍,在此前打新收益率较高且需要冻结资金的时候,为打新应急而进行股票质押的需求较多。但在券业激烈竞争之下,业务激进程度也开始增加。券商此类业务的质押门槛多集中在几万元,亦有券商以千元可质押等为营销噱头;此外,还有券商则以质押融资可直接套现消费等推荐业务。

李立峰表示,股票质押融资门槛的限定,连同对质押比例和质押率的限制,未来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整体融资规模或将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股票质押新增三条红线

股票质押回购业务规则此次修订的另一重要内容,是明确了质押集中度和质押率的红线。这一调整,对近期不断爆发风险事件的高比例质押股影响最明显。

回顾股票质押业务的发展,在2013年,为满足上市公司股东融资需求,沪、深交易所先后推出股票质押回购业务,其业务规则运行至今也已四年。中登公司的数据显示,截至9月8日,A股3305只个股进行过股票质押,在全市场3354只个股中占比达到98.54%,近乎“无股不押”。

对于股票质押风险得到评估,此前市场更多对关注质押率和整体质押规模占比。但伴随今年以来但伴随同洲电子、洲际油气等大股东爆仓事件爆发,股权质押的局部风险开始暴露,市场和券业对于质押集中度等指标的关注大幅提升。如,在今年7月被股票质押平仓危机逼停牌的银河生物,其控股股东当时几乎将所持股份全部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46.67%;在股价突然大跌时,控股股东的部分质押就触及平仓线。

在此次修订中,质押集中度的管理被写入规则之中,形成了“15%、30%、50%”的红线。其一,单一资产管理产品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的数量不得超过该股票A股股本的15%,单一证券公司接受单只A股股票质押数量不得超过该股票A股股本的30%。其二,加强单一股票全市场质押集中度管理,明确单只A股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得超过50%。

多位分析师表示,质押集中度的监管调整对于股票质押存量的影响可控,冲击主要体现在部分个股身上。国金证券的统计就显示,目前,股权质押比例高于50%的上市公司共122家,个股大多为市盈率高的绩差股;此类公司占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3.63%,质押规模占A股流通市值的2.47%、占A股总市值的3.43%。

除此之外,为降低质押股票价格下跌带来的风险,明确质押率不得超过60%,并规定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质押率上限。但从沪、深交易所公布的最新数据来看,截至本月初,两市无限售条件股份平均质押率在42%至45%附近,限售股平均质押率在35%至40%区间。

还有券商人士表示,当前极少有超过60%质押率的相关交易,部分券商的质押率三出现限售股三折的情况。因此,限定质押率对市场的冲击也相对有限。

“就此次征求意见稿的整体影响来看,由于之前的实操中,券商的合规风控体系已经很大部分考虑到这些层面,征求意见稿对市场的影响有限。”徐彪点评称,部分质押跟实体生产无关,实为加杠杆的纯资金行为,这在此次修订中受限制的情况更为严峻。

然而,即便冲击影响短期可控,此次修订的影响还会进一步扩散。上述券商经纪业务部门人士还指出,在限定融资比例和融资人资质的前提下,有限合伙企业并未被禁止做股票质押,但其实际已广泛参与投资等活动中,本质已是金融机构;此次修订未对这种情况做说明。

另一方面,此次修订更多针对场内的交易所股票质押,而场外股票质押并不适用。场外股票质押一般直接在中登公司办理,尽管对流动性和质押率的要求较高,但并不受券商风控约束,更趋于非标业务;未来场外质押的融资成本,很有可能会“水涨船高”。(来源:一财网)